护理学院开展第九周普法活动
2024年11月01日 |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共同营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氛围。护理学院于2024年10月31日18:30在各班教室开展了第九周普法活动,本次活动由护理学院全体同学参与。
活动伊始,普法员带领同学们了解本周的案例,提出一系列和案例相关的法律问题让同学们进行思考,同学们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紧接着,普法员根据同学们的回答向他们讲述了法律当中的四大件—主体、主观、客体、客观。普法员根据案例的实际内容向同学们普及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活动最后,普法员鼓励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增强法治观念,理性购买保险产品,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次普法活动的成功举办,进一步增强了护理学院学生的法治观念,为构建和谐美丽的校园环境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