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学院开展第十一周普法活动
2024年11月15日 | 作者:
为了提高同学们对法律的了解程度,营造和谐良好的校园氛围。护理学院于2024年11月14日18:30在各班教室开展第十一周普法活动,本次活动由护理学院全体同学参与。
普法员带领同学们了解本周的案例,提出一系列和案例相关的法律问题让同学们进行思考,同学们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紧接着,普法员根据同学们的回答向他们讲述了法律当中的四大件一一主体、主观、客体、客观,接下来,普法员根据案例的实际内容向同学们普及相关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最后,普法员鼓励同学们深入思考,并探讨如何在面对类似情况时,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合理维权。
本次活动的成功开展,不仅加深了同学们对侵权法律知识的认识,更提醒大家在参与风险活动时需谨慎行事,合法合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活动为建设法治校园、弘扬法治精神贡献了一份力量,也彰显了护理学院对法律教育的重视与投入。